現代意義上的保險,最初產生于海上運輸的需要。遠在公元前2000年,航行在地中海的商人在遇海難時,為避免船只和貨物同歸于盡, 形成“一人為大家,大家為一人”的共同海損分攤原則,成為海上保險的萌芽。最早的保險單,是熱那亞商人勒克維倫于1347年10月23日開立的承擔“圣克維拉”號船從熱那亞至馬喬卡的航程保險單。 1676年成立的漢堡火災保險社是最早的專營保險的組織。18世紀后,保險業迅速發展,保險種類增加。到了19世紀,保險進入現代時期,保險對象和范圍不僅包括傳統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,而且擴展到生存保險、責任保險、信用保險和再保險等業務。